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自动承保新雇员责任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922019010900772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本保险自动承保被保险人新增加的雇员,被保险人应在新增加雇员后 日向保险人书面申报新雇员名单,并由投保人补缴相应的保险费。
否则,对新雇员名单以外的雇员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其他事项
第三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