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保险附加污染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因发生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非故意的意外事故引起的污染和沾污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此项责任的累计赔偿限额以 为限。
任何源于同一意外事故引起的连续的或一系列的污染和沾污损失的发生时间应以这一意外事故首次开始发生的时间为准。保险人对所有源于同一意外事件的赔偿责任的承担以 为限。
本附加险的污染和沾污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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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对建筑物、大气、土地、水体造成的污染和沾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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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由于上述污染和沾污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