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保险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0-12-25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保险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保险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922020011010652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险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同意,本附加险合同扩展承保完全由于拥有、养护或使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境内任何地方,处在或不处在被保险人场所内的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对于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情形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正处在被保险人或代表其进行的安装、维修或修理过程中,则本保险合同不适用;
(二)未经保险人同意,变更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的位置;
(三)在合理和可行的情况下,未经保险人同意,意外事故发生后,在给予保险人进行检查的机会之前,对上述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进行变更或修理。
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