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损险附加专业费用及索赔准备费用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62202001151772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损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主险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后再恢复受损保险标的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的会计师、设计师、检验师、顾问及其它专业费用,以及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