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宠物医疗费用损失保险附加门诊费用损失保险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0-12-30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宠物疾病医疗费用损失保险附加门诊费用损失保险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宠物医疗费用损失保险附加门诊费用损失保险

注册号:C00023832122019012304662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为《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宠物医疗费用损失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间内,且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经过疾病观察期后,保险标的由于疾病在保险人认可的宠物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对于诊疗救治过程中实际支出且合理必要的门诊费用(不包括术前检查和住院前检查)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门诊医疗保险金额内,对超过免赔额或依据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部分,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具体的免赔额(率)及赔付比例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三条 本附加条款的保险期间与主险的保险期间保持一致。
赔偿处理
第四条 赔偿金额=门诊费用×赔付比例-免赔额
其他事项
第五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