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82202001151683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本附加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期间发生的主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的损失。
但仅限于连续停工不超过3个月的工程部分,保险人在发生停工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交由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停工令或复工令且停工期间,必须对停工部分工程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