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不作比例赔付处理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82202001151662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当投保金额不少于最终总工程造价的80%时,所有赔款会按照理算后总数全额赔付,不作比例赔付处理。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