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附加碰撞、倾覆保险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0-12-28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附加碰撞、倾覆保险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附加碰撞、倾覆保险

注册号:C0002383082201910280074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综合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碰撞、倾覆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人对下列情形下的碰撞或倾覆不负责赔偿:
(一)因施工工地坡度较大,操作已不符合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或常识导致保险标的倾覆造成的损失;
(二)吊升、举升的物体以及其它操作方式中被操作对象造成保险标的的自身损失;
(三)作业中保险标的失去重心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四)与外部高压线、高压电缆接触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五)保险标的由于自身重量或因施工工地土质疏松导致保险标的陷入土地内造成的一切损失。
主险条款中除第十条第(六)款、第十一条第(六)款外,其他主险责任免除事项均适用于本附加险。
保险金额
第四条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五条 本附加险保险期间与主险一致,最长不超过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其他事项
第六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约定为准;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释义
【碰撞】保险标的与外界静止或运动中的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
【倾覆】保险标的本身翻倒触地,使其失去正常工作状态,不经施救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