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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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赔偿项下的保险费根据投保时的预估工程总造价计收,被保险人应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    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决算金额。最终保险费将根据最终的工程决算金额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