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附加雪灾及冻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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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
C00023830822022072703703
发文字号:
融盛〔2022〕141号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主险合同承保保险标的在施工或冬季暂停施工期间,遭受突发雪灾或由于下雪、冰冻等自然原因引发冻害造成已完工部分或已形成资产部分工程的直接损失,包括路面冻裂或胀裂的修补费用。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确保按照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列明的国家规范尽最大可能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并根据天气预报切实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主险合同项下雪灾及冻害以项目当地气象部门的书面证明为准。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