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新增项目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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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新增项目特别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82202001151686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保险项目土建工程中的新增项目将根据工程期间施工及设计修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调整的部分全部列入本保险合同承保范围,新增项目的合同金额应计入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物质损失的预计总保险金额,但不得超过预计总保险金额的     %,对于超出部分,应按照主险费率标准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