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责任保险附加停车场机动车辆盗窃、抢劫责任险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922018112318032
总则
在投保《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停放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属于被保险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停车场中的机动车辆,因被保险人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本附加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所有人、使用人员的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行为;
(二)属于被保险人所有、使用的机动车辆;
(三)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本保险单项下每次事故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不得超过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除本附加条款外,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