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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传染病责任保险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1-01-06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传染病责任保险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传染病责任保险


注册号:C0002383092202003030720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从事被保险人安排的工作过程中感染传染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释义
    第四条 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明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也包括该法未列明但在发生后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传染病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