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保险附加自动承保新地点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92202001101256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责任险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兹经双方同意,本附加险合同的赔偿将自保险合同载明的新增地点完全建成或获得,或其转移至被保险人名下,或被保险人开始对其负责(除非另有其它保险)时起自动适用于所有以上新增地点。
但每次新增地点不超过主险保单承保的地点总和的10%。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