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雇员调整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0-12-29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雇员调整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附加雇员调整

注册号:C00023830922019082700311

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新入职雇员或离职雇员可自动转入或转出保险单,新入职雇员可视为本保险单的被保险人雇员。但出险时被保险人需提供相应的人事记录、用工合同等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
被保险人应于              提供申报周期内的被保险人雇员名单。
保险期间期满时,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各期申报的雇员人数的平均值与投保时对应雇员人数相较变动幅度不超过     %时,保险人不加收或退还保费。
保险期间期满时,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各期申报的雇员人数的平均值与投保时对应雇员人数相较变动幅度超过    %时,保险人可按照主险合同约定加收或退还超过部分保费。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