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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附加保单取消条款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0-03-10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附加保单取消条款
本保单可在任何时候由被保险人申请取消,但被保险人必须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费将根据日比例予以调整。保险人欲取消保单时,须提前90天将书面取消通知送至被保险人最后为保险人所知之地址,保险费按照日数比例调整。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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