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附加损失通知条款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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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附加损失通知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即便本保险单内有相反规定,如果本保险单内的索赔是由或可能由被保险人过失推迟、错误、遗漏未通知保险人有关情况或事项而引起,本保险的效力不受影响。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