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损险附加新增设备条款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0-12-22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损险附加新增设备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损险附加新增设备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62202001151774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损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除主险保险单列明的机器设备外,本附加险条款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保单期间内新获得的其它机器设备,被保险人需在完成测试和试车之日始90天内向保险人申报新增设备情况。保险人自机器设备完成测试和试车之日起开始承担新增设备的保险责任,投保人按主险费率缴付自新增设备申报之日起至保单结束之日止,新增设备对应部分的保险费。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