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附加额外费用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62202001151745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兹经双方同意,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附加险合同的赔偿将扩展包括:
(一)快递或专递任何零部件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二)进行经认可的修理时,为加快修理所支付的必要的加班费用,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时间延长的加班费(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符合调休、串休情形的除外)。
但保险人的附加责任每次以损失金额的 %为限。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