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共同被保险人条款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1-01-05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共同被保险人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共同被保险人条款

所有组成共同被保险人的各方当事人在本保险合同下的权益应被认为如同各方当事人拥有独立保险合同下的权利一样,每一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的正当权益不因其他被保险人的欺诈、错误告知、隐瞒、或违反保险合同条件等违法或过错行为而受损害。但保险人对所有共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以及批单或扩展条款中规定的分项限额。
双方同意保险人对共同被保险人中的一个或数个被保险人进行赔付后,本保险合同项下总计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双方同意在发生损失时,所有共同被保险人总是保持和执行各种合约以及各自的合约赔偿。
双方同意保险人对任何被保险人的欺诈、错误告知、隐瞒、或违反保险合同条件等违法或过错行为造成其本身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