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工地外修理或修改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82202001151668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当已运至工地的保险财产需要修理或修改,此修理或修改工作需要在工地外或地域限制外的其它地方进行时,本附加险将自动扩展承保因火灾、雷电、爆炸、风暴、台风、冰雹、水灾、飞行物和其它飞行部件或飞行物体的坠落、地震、海啸、罢工、暴乱和民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
如未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本附加险不承担被保险财产在运输途中或在修理或修改地点进行装卸时所遭受的损失。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