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规避损失费用条款

来源:融盛 丨 发布于:2020-12-25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规避损失费用条款



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规避损失费用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82202001151671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经双方约定,本附加险合同负责赔偿在以下条件下,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即将发生的损失,所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一)即将发生的损失并非由于被保险财产本身的缺陷造成的;
(二)即将发生的损失并非由于合情合理可预知原因产生的;
(三)即将发生的损失是由于缺乏解决措施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四)保险人认可的因采取措施而避免或降低的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损失;
(五)该项费用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如果没有采取措施所造成的损失以及该项财产的保险金额。
其他事项
第三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