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险附加盗窃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23830822019121911861
总则
第一条 本条款是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险类(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兹经双方同意,本附加险条款扩展承保保险标的因遭抢劫、偷窃或盗贼侵入保险标的存放处(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
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
(三)在保险标的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