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附加自动承保新地址与未指明仓储地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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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财险附加自动承保新地址与未指明仓储地址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自动承保被保险人名下或负责的新建成、新运到、新转让的财产及未指明的仓储地址(除另外投保)内的财产。被保险人应及时将新添置财产情况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原定费率按日交缴附加保险费。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